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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主要职能: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、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和科学研究计划,促进学校整体发展,提高教育质量。协助学校各部门开展科研工作,支持教师和学生的科研项目,推动学术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。

职责范围:

一、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,协同有关部门和教学院部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和院部发展规划,组织对各类规划的检查、监督、协调实施。

二、收集和整理学校内外部的相关信息,为学校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。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,进行专题调研,开展政策研究,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方案设计、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。

三、组织、协调、上报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指标工作。

四、组织、协调、上报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工作。

五、组织、协调、上报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工作。

六、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的申报、资助和管理。

七、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。

八、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鉴定、统计、奖励和考核建议。

九、负责学校科研机构的建设与评估。

十、负责科研资金管理。管理和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,确保科研资金的合理和高效使用。

十一、负责制定和完善科研政策及规范,以指导和规范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。

十二、配合人事处做好职称评审考核的科研成果认定工作。

十三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,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